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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基本经济制度的规定更加集中鲜明
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六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把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作为立法目的,并通过一系列规定,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有关专家认为,这样的规定体现了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就必须与中国特色经济制度相结合。物权法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律,开宗明义地在物权法第一章明确地规定基本经济制度,有利于反映中国特色的财产制度。详细>>>
各种所有制要遵守统一的市场规则
按照正在第六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的有关规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所有制经济形成的市场主体,都是在统一的市场平台上运作并发生相互关系的,都要遵守统一的市场“游戏规则”。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康生27日就物权法草案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修改情况的汇报时表示,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有地位平等、权利平等,才有公平竞争,才能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对国家的、集体的和私人的物权给予平等保护是有机统一的。没有前者,就会改变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性质。没有后者,就违背了市场经济原则,反过来又损害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详细>>>
删去"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条款
正在进行第六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删除了五次审议稿中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规定。
草案五次审议稿曾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稳定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实现抵押权的,不得改变承包地的用途。详细>>>
暂不规定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是否需要付费
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是否需要支付相关费用的问题,关系到广大居民切身利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六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取消了以前草案中的有关需要支付费用的规定。
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问题,草案五次审议稿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支付土地使用费。续期的期限、土地使用费支付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详细>>>
新规定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为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切实加强土地调控,制止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目前正在进行第六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增加了一些新规定。详细>>>
车位车库应首先满足小区居民需要
小区的车库和车位到底归谁所有?正在进行第六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规定,“应首先满足小区居民需要”。
物权法草案的五次审议稿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业主共有。”审议过程中,有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首先应明确车位、车库归业主共有,然后才可以考虑由当事人另行约定;有的常委会委员认为,车位、车库只能归业主共有。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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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此间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上进行第六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进一步强调平等保护原则。
原草案第六条规定权利人享有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权利人行使物权,不得侵害物权;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权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集体和私人的财产。[全文]
中国六审物权法草案 创法律案审议次数之最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7日开始对物权法草案进行第六次审议。这是全国人大立法史上第一部进入六审的法律草案,也是审议次数最多的法律草案。 2002年12月,物权法草案作为民法草案的一编,与其他部分一同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初次审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制定物权法的工作,将物权法草案排在整个民法立法进程中最优先的位置,先后进行了二审、三审、四审和五审,并根据审议意见,不断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全文]
物权法草案今审议 "公共利益"界定亟需走出困境
今天上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将在北京举行,备受关注的物权法草案将接受第六次审议、反洗钱法草案将第三次接受审议。
法律专家表示,如果不出现较大争议,反洗钱法有望在本次常委会上获得最终通过。
另据了解,今天召开的会议还将审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草案、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等。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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