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seee资讯快照谨为网络故障时的索引,不代表被搜索网站的即时页面。)
大洋新闻 - 穗房屋管理条例规定 擅改房屋功能罚款1000元

广州 晴 22℃~31℃
您的位置: 大洋网首页 >> 新闻中心 >>  财经







bookimage
上海市井
bookimage
柏杨品三国
bookimage
美国国家地理杂志
bookimage
水浒博览大典
bookimage
夜宴
bookimage
欲说
·少有人走的路 ·人生若只如初见 ·品三国 ·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 ·江泽民文选 ·像猫一样生活
·不携名妓即名僧 ·40岁登上健康快车 ·我眼里的健康人生 ·钩新月天如水 ·项目领导力 ·中国企业战略块择
穗房屋管理条例规定 擅改房屋功能罚款1000元

news.dayoo.com   2006年10月26日 09:54   来源: 信息时报

 

  昨日,《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首次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规定,房屋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不得侵占和损害房屋的公共部位和公用设施等,违反规定将被罚款1000元。今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设单位应当实施房屋白蚁预防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力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提交议案列入常委会议程零的突破,在全国也是罕见。这是议案条例实施以后将出现的可喜发展。

  《条例》规定,危险房屋安全责任人确有困难无法治理危险房屋的,可以委托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为治理。代为治理产生的费用,由危险房屋安全责任人承担和偿还。危险房屋安全责任人属于市民政局核定的低保救济家庭、低收入家庭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无力承担危险房屋治理费用的,可向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该部门审核批准后,使用房屋安全管理专项资金代为治理。 (记者 朱小勇 通讯员 穗仁宣)

(编辑: Jen )
RSS订阅 | 写给新闻中心 | 写给栏目编辑 | 推荐给朋友 | 打印此稿 | 关闭窗口
今日热点新闻
大洋新闻热点推荐
商 讯
阳痿早泄——最新发现 高血压——获重大突破 结肠炎---不再年年治
口臭!口臭!怎么办? 名医愈疝气——国粹显雄风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用户名:    密码:
 相关文章
大洋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本网专稿”、“大洋XX”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请注明来源"大洋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洋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在本网论坛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作者注明未经授权不能转载、引用除外),论坛的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020-81998168-3353,地址:广州市增槎路口广州日报印务中心五楼,邮编:510435,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新闻报料

广州日报:
(020)81919191
信息时报:
(020)34323111

 

版权所有 - 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大洋网) -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40381
广州日报报业集团 - 集团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大洋 1999 -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