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seee资讯快照谨为网络故障时的索引,不代表被搜索网站的即时页面。)
成都酝酿户籍制度重大改革:租房者也可以落户_社会广角更多新闻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中国经济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广角 > 社会广角更多新闻 > 正文
 
成都酝酿户籍制度重大改革:租房者也可以落户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0月24日 09:46
李娅 叶荣
    23日,成都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试行)》正式下发。《意见》指出,今后,在成都购买符合条件的二手房甚至是租房,都可在成都落户。

    《意见》进一步放开了成都市农民到城镇入户和市外人员到成都市入户的户口政策。“购买满足条件的二手房后也可入户了,而以往购房入户政策中的“房”局限为商品房;不再强调户口与住房产权之间的关系,租房也可入户。”参与意见起草的成都市委政研室经济处王立处长说。

    《意见》规定,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口,在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修建等方式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或在上述城镇连续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包括在城镇新型社区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修建的出租房和统一管理的农民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

    对于市外人员到成都市入户,《意见》中称:在成都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成都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也可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成都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经济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
  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3512266-8089、8085



24小时排行
·
·
·
·
·

新闻中心近期专题
· 文化名人轶事录
· 红楼梦旧版演员今何在
· 揭秘美国西点军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