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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份,大中与永乐宣布订婚,永乐给了大中1.5亿元的定金。按照当时的协议,如果永乐违约在先,这1.5亿元将被大中没收。而如果大中违约,则永乐将获得4.5亿元的赔偿。7月份,国美并购永乐后,大中认为永乐已经违反协议在先,要求解约。但是永乐认为大中无权提此要求,双方的约定继续有效,大中应该并入国美-永乐的联合体中,但是大中最终还是选择了说不。至此,大中与永乐这对恋人终于还是有缘无分。
今天,北京大中电器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宣布,与永乐解除协议,并没收永乐支付给大中的1.5亿元定金。
大中电器称,10月17日已向上海永乐电器发送正式函件,书面通知对方依法解除于2006年4月19日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10月18日,大中向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鉴于永乐违约,要求永乐承担违约责任,并没收定金。
大中表示,大中此举系依据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在上海大中永乐违约在先、致使双方《战略合作协议》无法履行的前提下,大中只需要书面通知永乐,双方合同即被依法解除,且不影响大中电器对上海永乐违约责任的追究。
自永乐与国美宣布要约收购以来,大中多次提出解除协议。大中称,此次书面通知永乐解除协议是大中对此事的最终表态。
对于今后的发展走向问题,大中电器总经理宋红表示,今后主要是练好内功。
网易商业报道还未联系到国美和永乐的相关负责人对此事的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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