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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公开房价成本 让房价理性
2006-10-19 09:52
许国萍

 
    近日,江苏省出台首个“官方版”房价构成清单,涉及盐城市自2004年以来开盘的97个楼盘。盐城市是江苏省物价局公布“房价成本”的试点城市之一,在公布这份近百个楼盘的价格构成清单的同时,还出台了相关规定,住宅商品房的平均销售价格要以基准销售价格(成本价)为基数,盐城市区允许上浮8%,下浮不设限。据悉,公布房价成本有一个明显的效果?,就是百姓关于房地产价格的投诉少了。

  关于房价成本能否公开的讨论由来已久,福州市物价局曾在去年率先公布了该市商品房的社会平均成本,在房地产界掀起轩然大波。在所列的23个楼盘成本目录中,开发商的利润率平均约50%,最低的约为20%,最高的超过90%。其中利润率超过50%的楼盘有10个,呈现出楼盘越高档,利润率越高的基本特点。有人士称,这是第一个用准确数据揭开房产内幕的范本,也有人担心,公开成本后开发商暴利的形象会更丑陋了。

  这两年,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政策,但房价却依然保持上扬的势头。开发商宣称土地建一块少一块,房子卖一套少一套,业内人士强调结婚购房、外来人士购房和改善性购房等刚性需求仍强烈,眼看着降价的希望屡成泡影,于是消费者也深信买房能保值增值,晚买不如早买。

  这些观点和判断是否有理?笔者以为,不能迷信发言者的地位和名气,也不能被个别楼盘在特定时段内的表现一叶障目,而要根据权威部门发布的数据和信息全面地分析和判断。公开正确、全面可靠的数据和信息,是房地产市场健康运行、公平交易、人们理性购房的前提。其中,公开房价成本也是信息透明的重要方面。

  公开房价成本是否可行,人们议论纷纭,有的认为政府无权要求公开成本,也有的认为公布房价成本违反公司法,还有的认为容易造成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侵犯和对公平竞争环境的影响。

  笔者认为,公开房价成本与市场经济的要求并不矛盾,因为市场经济不是隐蔽经济,而是透明经济、理性经济。公布房价成本,还购房者知情权,消费者能根据真实、全面的信息作出理性判断,形成的房价也会更趋理性。公开房价成本,不仅对购房者有利,对诚信经营房地产也有利。因为,房价成本明白了,房子质量的好坏和开发商管理水准的高低也就一目了然,购房者买还是不买,买谁的房子,什么时候买,他们的喜好和需求更接近真实表达。只要房子好、服务好,即便价格比周围平均房价高,购房者一样识货。那种在公开成本问题上将开发商和购房者对立起来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不过,公开房价成本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首先,这个成本或许离真实的成本还有一定的距离,但公开总比不公开好,公开了,人们才会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最终才能解决问题。其次,有一种说法,即房价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而非成本;既然公开成本不会左右房价,那么公开一下,让信息再透明一点又有什么坏处呢?第三,房价成本究竟是不是商业机密?市场竞争环境下,商品的成本根本就不构成什么商业秘密,房地产事关居民的居住权,而城市土地的一级开发又由国家统一掌控,城市土地的开发和居民的居住权都属公权范围,任何公民都拥有知情权。

  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这样才能把相关信息体现到商品的价格上。房价成本是否公开,表面看并不会对市场价格产生实质性影响,但可以为社会对开发商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创造有利条件,最终有助于一个有效的商品房价格监督机制的形成。

  信息会引导价格、引导市场。因此,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开房价成本,让供需双方信息对等,这对形成理性的房价和成熟的市场是有益处的。

 
来源:解放日报
责任编辑:田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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