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有一种怪现象值得关注,那就是一些地方在招商引资中以土地为筹码搞恶性竞争,不惜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甚至“零地价”、“负地价”出让工业用地。
西部某省工业园区,入园项目土地价格仅仅每亩5万元,当地住宅用地价格每亩均价达到45.5万元,城市住宅用地是其工业用地价格的9.1倍。由于土地便宜,当地一个产能仅为5万吨的电解铝企业占地面积竟然达到390亩!
为鼓励投资,东部某县制定了这样的优惠政策:凡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重点工业项目,最高补贴标准为100%;投资额超过亿元的项目,可以免费用地,其差额靠县财政来补贴。
关中地区某县规定,企业总投资5亿元以上时,对于企业所支付的征地款,在项目建成开始缴纳税金时,由县政府用财政资金给予返还,返还比例依照企业投产后上缴增值税留县部分的数额确定。
西南某市向投资商承诺:凡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可获赠10亩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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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此种种,不一而足。事实上,在很长时间里,以各种名目的超低地价招商引资的方式,早已是全国各地普遍的做法和公开的秘密,近年来更有愈演愈烈之势。根据国家审计署所作的2006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在被调查的87个开发区中,有60个违规低价出让土地面积达7873万平方米,流失土地出让金55.65亿元,有65个制定了明确的财政返还政策,79个开发区共向企业返还资金120.15亿元。低价出让土地招商现象之普遍和严重程度,可见一斑。
众所周知,在低地价甚至“零地价”招商的违规用地中,地方政府扮演了重要角色。在GDP和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的压力下,无论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还是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官员普遍患有一种招商“饥渴症”。一位县长对此直言不讳:“现在招商引资竞争不是‘大鱼吃小鱼’,而是‘快鱼吃慢鱼’。我现在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招商引资,80%的精力用在招商引资上。”
为了“引来一个,带动一片”,一些地方政府不惜突破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底线,在土地、税收政策优惠方面给投资商以不理性的承诺。重庆市万州区,为引进一家玻璃企业,政府答应了投资方提出的苛刻条件,把水、电、气等管道铺设到工地红线口(仅此项费用需要近2000万元),再加上其他的一些优惠条件,政府为上一个项目就补贴了近亿元。陕西省某地去年引来一项投资3亿元的重点项目,地方政府无偿提供约200亩土地,再加上支付厂房建设资金和配套设施建设,财政补贴资金近亿元。
不管是直接低价出让工业用地,还是以税收优惠、财政返还等方式变相低价出让工业地价,地方政府抱的信念无外是“为了长远的税收利益,牺牲眼前的利益”。问题是,这种牺牲真的就“不吃亏”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业内人士指出,采取低价出让土地招商的做法,是一种不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非理性行为。表面看是吸引了外来投资,带来了短期繁荣,实际上却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偏离了科学发展观,牺牲的是国家利益,留下的是无穷隐患。
首先,它造成了工业用地低成本过度扩张,对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大过快,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近 年来我国固定资产投资过热,成为经济运行中的顽疾,直接威胁国民经济的健康平稳运行。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5个月,全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3%,增幅在2004年实施宏观调控后首次迈过30%的关口。根据国土资源部对2004年以来的工业用地总量分析,工矿用地在整个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所占的比例长期持续稳定在43%,高于房地产开发用地及其他各种类型用地,在一些地区更是达到了50%甚至更高。
专业人士指出,国家宏观调控举措之所以受阻,投资过快增长的势头之所以未能有效遏制,固然有工业化和城市化客观发展规律的影响,但主要的是,本轮投资过热的根源在于地方政府主导的投资驱动型发展模式。由于地方政府对经济领域干预过多,投资冲动不减,形成了不计成本、不顾风险、不惜资源和环境代价的非市场主导投资热。在近日举行的中国经济观察第三次报告会上,有报告指出:如果将预算内和预算外合计,中国去年12万亿元GDP中,实际上有超过10万亿元左右的GDP掌握在各级地方政府手中,土地无疑是地方政府谋取预算外资金最主要的来源。从中可见,“宽松”的土地供给环境,在多大程度上削弱了国家宏观调控的力度。
其次,它破坏了公开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影响了区域的协调发展。
在很多地方,依靠降低土地门槛的“土政策”引进的外资,并没有如期带来本地的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相反,由于政府一味迁就企业的不合理要求,扭曲了市场经济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吓走了真正的投资商,而给投机者提供了可乘之机。有的开发商拿到土地后,自己不进行开发,而是待价而沽,通过炒地皮赚取差价暴利。一些地方形成了“肥猪搬家”的怪现象:由于不少优惠政策都有一定时限,往往一地的优惠期届满,“瘦猪”养成了“肥猪”,那些投机性强的企业便搬他方。
由于区域间恶性竞争,一些市县之间利用土地价格差互挖墙角的现象比比皆是。重庆市某区去年准备引进一家大型摩托车企业,附近一个区闻讯后,以“3000亩地,每亩地1万元”的超低价把这家企业截走。万州区从重庆市主城区引来一家药业公司,地价10万元一亩,但垫江县以4万元一亩的地价,又把这家企业引走,带走了4000万元投资。正所谓“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事实上,在招商引资中频打恶性竞争价格战的地方,唯有投资方成为最大赢家,很多地方政府最终无奈地吞下“成本高、效益差”的苦果。
与“低价出让土地招商”如影相随的,是土地资源的低效利用、闲置浪费和国有资产的流失。由于土地取得的成本低,大家自然多占少用,粗放利用,闲置浪费,出现了所谓花园式工厂等浪费土地现象,“圈地运动”的泛滥由此引发。有学者预言:长此下去,国土资源的浪费与流失将超出我国资源承受力的临界点。事实上,一些地方当年沉湎于“以地生财”,大肆铺摊子、上项目,今天已陷入“无地可卖”的窘境。
还要指出的一点是,这种做法也导致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侵犯。低地价出让,政府不但得不到应有的土地收益,还要通过融资倒贴大量资金搞拆迁和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收入“赤字”造成的成本损失,必然诱使政府通过低价征收土地来补偿,将经济代价转嫁到农民头上。有调查表明,一些地方工业用地“宽打宽用”,“低征高卖”,开发区工业用地常常被转手作为经营性用地,每年这个数字已经多达上百亿元。近年来各地强行征地、野蛮拆迁的事件屡见不鲜,原因也正在于此。
一些研究学者指出,实际上,对招商引资来说,地价并不起决定作用,地价优惠只是一种促销的手段。正规的投资商真正看重的是综合投资环境。投资环境好、市场前景好,即使地价高,仍能吸引大规模的投资。投资环境不好,即使是地价再低,也很难吸引高质量的投资。从这个意义上看,用规范的服务,营造重诚信、讲规则、有秩序的市场环境,才是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长久之计。 正如山西省省长于幼军所说的,“中部省份招商引资,低地价、低电价、低水价,不如有一个创造优质投资环境的‘好政府’。”业界早已形成共识:杜绝低价出让工业用地,关键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真正以市场需求决定土地资源配置,还工业用地以真实的市场价格。
令人欣慰的是,经过多年探索,土地新政在这方面终于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今后,国家将根据土地等级、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等,统一制定并公布各地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通知》还规定,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价标准。业内人士认为,这一举措是利用价格杠杆参与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于有效解决工业用地无序竞争的问题,防止各地互相压低地价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等顽疾,亮出了“杀手锏”。
事实上,利好的政策效应已经显现。据报道,前不久浙江省在湖州市召开了工业用地现场拍卖会(这也是《通知》出台后该省首次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工业用地)。拍卖会上共出让了7宗工业用地,平均地价为每亩56万元,远远高于该地区每亩12万元的工业用地基准地价。无独有偶,在6月份江苏省扬州市的首次工业用地拍卖会上,推出的两块工业用地最终以860.8551万元的拍卖总价款顺利成交,平均每亩地价达19.6万元,这个价格是该市自1999年协议出让工业用地平均地价的3倍多。
据悉,围绕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国土资源部已着手制定统一的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将采取自上而下、统一测算、全国平衡、统一公布、定期更新的方式,将各地的工业地价纳入到全国一盘棋。
工业用地,再也不能低贱出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