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seee资讯快照谨为网络故障时的索引,不代表被搜索网站的即时页面。)
环保总局:"十一五"中国将制定4部生态保护法律_国内时政更多新闻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中国经济网 > 新闻中心 > 国内时政 > 国内时政更多新闻 > 正文
 
环保总局:"十一五"中国将制定4部生态保护法律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0月19日 09:20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十一五”期间,中国将尽快制定包括《自然保护区法》在内的有关生态保护的4部法律。

    这位负责人说,目前,中国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未得到有效遏制,大江大河源区生态环境质量日趋下降;部分河流开发利用率超过国际警戒线,黄河、淮河、辽河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已超过60%,海河超过90%,生态用水被大量挤占;目前濒危或接近濒危的高等植物已占高等植物总数的15%至20%。

    这位负责人透露,“十一五”期间,生态立法将加强,有关生态保护的《自然保护区法》、《土壤污染防治法》、《转基因生物安全法》、《生态保护法》等4部法律将纳入立法计划,同时还要制定《生物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物种资源保护条例》、《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条例》、《农村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规。(郄建荣)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