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接受《瞭望》新闻周刊专访时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有限的环境资源已不堪重负,环境过度污染导致我国提前进入环保事故高发期,环境问题已对构建和谐社会形成严峻挑战。潘岳认为,事故高发警示环保重心应作战略调整。
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土壤”
连日来,突发性环境事故接连发生。9月初,甘肃徽县发现250名儿童“血铅超标”事件;14日,福建省建阳市莒口镇再次发生重大环境事件,当地群众因对一铅锌矿污染的恐惧和不满与污染企业发生冲突;19日,因饮用水砷超标,湖南省岳阳县8万名群众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应急中心副主任陈善荣告诉《瞭望》新闻周刊,突发事件背后是当前我国污染物排放总量已严重超过了环境承载能力,情况触目惊心。据了解,当前我国的龙头产业,如矿产、纺织、冶金、造纸、钢铁和化工等几乎全部是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单位GDP能耗比发达国家平均高47%,产生的污染是发达国家的几十倍。更严重的是,全国几乎没有科学统一的产业规划,很多地区重复上马粗放型的工业项目。产业布局理性不足导致环境污染严重。
据统计,2005年我国COD的排放量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分别超过我国容量76.8%和112.4%。全国70%的江河水系受到污染,40%基本丧失了使用功能,流经城市的河流95%以上严重污染。
联合国开发署报告称,中国因每年空气污染导致1500万人患支气管病,2.3万人患呼吸道疾病,1.3万人死于心脏病。
综合世界银行、中科院和环保总局的测算,我国每年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已占当年GDP的10%左右。潘岳认为,随着西部大开发、东北工业基地振兴和中部崛起等战略的实施,再加上从东部沿海向中西部地区的产业梯次转移,我国环境污染的包袱将越背越重,最终会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造成严重制约。
环保执法面临“三高两多”
近5年来,环保系统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433万人次,检查企业189万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事件11万件,取缔关闭违法排污企业18000多家。尽管成绩较大,但环保总局对当前的环保形势仍不乐观。环境监察局局长陆新元认为,当前我国环保执法工作面临“三高两多”的严峻局面: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环境事故进入高发期;群众对环境质量的期望越来越高;环境执法外部干扰多;环境执法工作自身问题多。
陆新元指出,不正确的发展观所造成的地方保护主义,是当前环保执法遇到的主要矛盾。长期以来,我国财政实行分级管理、分灶吃饭,上级对下级考核过多强调GDP的增长,以致形成了“有水快流”、“先污染后治理”的不正确认识,导致环保工作出现了很多不正常现象。
造成岳阳县饮用水砷超标的两家企业分别是临湘市的浩源化工公司、桃林铅锌矿化工厂。这两家企业都没经过环评审批,没有任何治污设施,投产后,两家企业每月排放近5吨超标4000多倍的含砷废水。企业排污沟中积存的含砷淤泥达半米厚。然而,临湘市委、市政府去年还下文对两家企业“挂牌重点保护”。
环境监察局负责人向《瞭望》新闻周刊透露,造成上百人“血铅超标”的甘肃徽县有色金属冶炼公司建厂10年,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落后工艺,长期超标排放含铅废气,群众多次上访,当地政府和企业始终没有认真解决。这家企业还在当地有关部门的支持下,通过了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
陈善荣表示,环保工作遭遇地方保护主义阻力并非只在这些地方出现,已成为全国的共性问题。目前,国家、省、市、县四级5万人的环境执法队伍中,市、县两级占全国总数的99%,这些人的“位子”“票子”都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中,很难执法到位。
据环保总局统计,2004年以来全国查处的208件违规环保“土政策”全部集中在市县,90%以上集中在县级政府。这些“政策”无奇不有:有的地方政府明文规定环保部门不能执法;有的规定每个月环保部门只有5天执法时间;有的地方环保执法需经过政府“优化办”批准;有的地方要求必须经过被查单位的同意。
因为缺少地方政府的支持,不少基层环保部门工作陷入困境。据统计,到去年年底,我国仍有300多个县没有执法机构,200多个县的执法机构没有车辆。2004年仅12个省的环境执法受阻就达4000多起,发生暴力冲击执法120多起。2005年,15个省发生暴力抗法事件130多起,有的环境执法人员被打伤打残。全国查处的2.7万家环境违法企业中,有3000家前年就被查处过,但因申请政府限期治理或罚款了事,执法难以到位。
环保工作亟待进行战略调整
潘岳告诉《瞭望》新闻周刊,当前环保问题不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已成为引发社会矛盾的焦点之一,甚至可能演变成复杂的国际问题。为保证“十一五”开局良好,以及2008年奥运会顺利进行,应尽快调整环保战略,由局部污染整治向区域环保规划转轨。
一是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规划环评。“十一五”时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环境资源与经济发展矛盾最尖锐的时期,应尽快将规划环评纳入宏观决策。各地方、各部门在进行产业规划布局时同步开展规划环评,从源头规避因宏观规划不当而产生的各类环境问题,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同时,还应尽快制定实施细则,将绿色GDP和环保指标纳入干部考核体系。
二是依照中央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建立公平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在全面评价我国环境承载能力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地区的人口、资源、经济和环境状况,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评价指标,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同时,国家应发挥宏观调控功能,统一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用不同政策平衡不同地区和不同的利益群体,共享发展成果。
三是梳理并完善现行环境法律法规,增强环保队伍的执法能力,形成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有力震慑。现在我国有关环保法规40多部,但赋予环保部门的权力有限,仅仅具有罚款权。具有较强处罚作用的停产治理、限期治理等权力均要由当地政府批准。而且,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涉及林业、水利、矿产和海洋等多个部门,既有权利交叉,又有监管空白,应建立高效的协调机制,整合监管力量,形成监管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