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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级法院责令富豪严介和不得住豪宅坐名车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0月17日 09:45
    市中级法院昨天发出全市首个“限制高消费令”,决定限制名列胡润“百富榜”第16位的富豪严介和的消费水准。严介和因担保贷款不还,此前被我市法院启动执行威慑机制。

    严介和是太平洋建设集团法定代表人,该集团总部位于我市五台山1号。去年,胡润公布中国富豪排行榜,严介和以125亿元的身价,位列第二。而在日前公布的胡润“百富榜”,严介和则以75亿资产跌至第16位。

    可就是这位富豪级人物,因他和他的太平洋建设集团,在4起判决已生效的经济纠纷案件中,拖欠总额达3238万余元银行担保贷款或工程材料款(其中严介和个人债务160万余元),今年10月11日被市中级法院和鼓楼区法院分别启动了执行威慑机制。据悉,在我市法院对严介和启动的执行威慑机制中,包括向社会公布严介和拖欠债务不履行案件信息,向公安机关发出限制其出境的通知,向银行发出金融风险提示司法建议书等。

    但执行威慑机制启动后,严介和与太平洋建设集团依旧未履行还款义务。昨天,市中级法院依照《民法通则》中诚实信用等法律原则,以及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严介和的执行威慑进行“升级”,发出了“限制高消费令”。

    对严介和“限制高消费令”的内容是:不得以其自有财产为其他法人、经济组织、公民进行担保;不得以考察、投资、经营、旅游等名义出国离境;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或耗资在企业、住地进行高档装修;不得开办新公司或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代表人;不得在消费场所高消费、居住豪华住宅和乘坐高档车辆。

    市中级法院还明确规定,如严介和不能遵守“限制高消费令”内容,法院将视情节依法对其采取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

    据了解,市中级法院将在公共场所公告这个“限制高消费令”,由申请执行人及其他市民对被执行人严介和的消费情况进行监督。如何使“限制高消费令”得到落实和执行?我市法律界人士认为,除在网络、报纸和被执行人住所发布、张贴“限制高消费令”外,还应向高档娱乐消费场所、中高档宾馆、机场、银行、公安部门等发放协助执行通知书。
 
来源: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