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春霞发自北京
昨日,《第一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日报》就金融控股公司应如何监控、防范风险等问题专访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
《第一财经日报》:金融控股集团旗下各子公司可能涉及证券、保险、银行等不同金融领域的多项业务,在目前分业监管的体制下,应该如何避免因为不同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欠缺所可能导致的风险?
巴曙松:既然跨领域经营趋势已日趋明显,那监管者就必须未雨绸缪,保险入股银行并不应当是德隆模式、金信模式的翻版。 这对金融监管体制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分业监管的情况下,为避免监管真空,应注重建立不同监管机构之间的高效率沟通协调机制,特别是要注意对金融控股集团内部的核心公司的监管。同时,对于金融控股公司可能出现的紧急性金融风险,不同监管机构应事前作出预警性的恰当安排。
这种风险之所以值得高度关注,是因为这种风险从微观主体具体经营操作的每个环节上看可能都是合法合规的,分别符合银行、证券、保险等不同监管部门制定的游戏规则,但其实质后果可能产生宏观意义上的风险。
《第一财经日报》:如何在金融控股集团内部各子公司之间建立有效的隔离风险传导的防火墙?
巴曙松:必须要求金融控股公司建立及时、有效的信息披露机制。这包括许多方面内容,其中的重点之一应当是内部关联交易。应当要求金融控股公司对组织结构和重大内部交易进行披露,特别是披露那些将对集团财务健康带来不利影响的内部交易,并监测这些内部交易的规模和水平。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