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制冷剂“替代”须兼顾消费者的利益
2006年10月16日 14:50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桑雪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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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利昂是饱和烃类(碳氢化合物)的卤族衍生物的总称。部分氟利昂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被用为制冷剂,长期以来表现出了制冷效果优良、安全的特性,但是对大气臭氧层有着较大的损耗作用。 氟里昂制冷剂大致分为三类:一是氯氟烃类产品,简称CFC,主要包括R11、R12、R113、R114、R115、R500、R502等,由于对臭氧层的破坏作用最大,被列为一类受控物质;二是氢氯氟烃类产品,简称HCFC,主要包括R22、R123、R141b、R142b等,对臭氧层破坏系数仅仅是第一类产品的百分之几,因此,目前HCFC类物质被视为CFC类物质的最重要的过渡性替代物质,在相关规定中,这类产品有几十年的过渡期;三是氢氟烃类,简称HFC,主要包括R134a、R125、R32、R407C、R410A、R152等,对臭氧层破坏系数几乎为零,但有的气候变暖潜能值较高。 冰箱禁氟令的执行已是迫在眉睫,人们又把关注的目光转向了空调领域。日前,国家环保总局外经办与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共同召集了国内主流空调企业,在北京召开了“中国家用空调行业HCFC管理(淘汰)战略研讨会”。在会上,国内主流空调企业及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共同表示,空调制冷剂替代势在必行,但“现阶段在国内空调行业大规模进行HCFC替代,时机还不成熟。”中国家电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姜风指出,空调HCFC替代须兼顾国家的利益、行业的利益和消费者的利益。
空调制冷剂替代势在必行 随着我国破坏臭氧层物质淘汰工作的深入进行,空调业的HCFC替代问题渐渐提到了议事日程上,首当其冲的就是空调行业中应用最广泛的HCFC中的R22,该制冷剂自1936年问世以来,就以其优越的综合性能席卷了整个制冷界,并且在设计、制造、运行、维修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成功经验。 然而,由于R22对臭氧层的耗损作用和较高的温室效应值,1992年的哥本哈根国际会议将其列入了逐步禁用范围,1995年的维也纳国际会议对其规定了禁用日程。尤其在欧盟2004年1月1日实行空调无氟化政策以来,许多发达国家均加快了R22替代的步伐,美国、日本、加拿大规定2010年禁用R22。目前,国际禁氟令已成为我国空调出口的最大绿色壁垒,因此,中国空调市场普及使用环保制冷剂成为大势所趋。 《蒙特利尔议定书》对R22的禁用期限有着明确的规定,即以1985年的生产量为基准,2003年压缩为65%,2010年为35%,2015年为10%,2020年全面禁止,发展中国家可适当延期至2040年。国家环保总局外经办项目三处处长熊康强调,中国政府一直承诺将严格按照《蒙特利尔议定书》中规定的发展中国家淘汰HCFC物质时间表,2040年实现完全淘汰。 姜风介绍说,严格地说,目前还没有找到任何一种性能优于R22的制冷剂。而目前R22的主要替代物包括HFC类制冷剂和天然制冷剂。天然制冷剂的最大优点在于其GWP值(全球变暖潜能值)及ODP(臭氧潜能值)值约为0,不会对环境造成危害,并具有优良热力性能及经济性。
空调HCFC替代一定要兼顾消费者的利益 虽然采用无氟制冷剂的冷媒空调在国外已经成为市场主流,但国内市场迟迟未启动。目前我国总体产销量中90%以上仍是有臭氧层破坏效应的有氟空调,无氟空调不到10%,且基本上都是销往欧美发达国家和地区,国内无氟空调的比例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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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空调 中央空调 白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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