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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不清欠上市公司被立案稽查 "责任人要担责任" 股市滚动新闻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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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不清欠上市公司被立案稽查 "责任人要担责任"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0月14日 10:28
    年底前完不成清欠的上市公司将被立案稽查,根据部署,今年底之前,凡上市公司资金被违规占用尚未得到解决的,其责任人必须在“要么还债,要么承担法律责任”两者之间做出抉择。

    据悉,中国证监会日前在长沙召开了上市公司清欠工作会议,会议决定对尚未完成清欠的上市公司要采取以下三项措施: 

    第一,各证监局要对年底前不能完成清欠任务的上市公司立案稽查,在限期内查清违规占用行为发生的过程和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明事实真相,固定相关证据。

    第二,各证监局要抓紧查清造成违规占用问题的主要责任人,同时,查明主要责任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对今年年底前不能如期解决上市公司资金被违规占用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各证监局的主要负责人,要紧紧抓住上市公司清欠第一责任人即上市公司董事长,要求其立即落实清欠的最终方案。2006年底之前,凡上市公司资金被违规占用问题尚未得到解决的,其责任人必须在“要么还债,要么承担法律责任”两者之间做出抉择。

    据了解,到目前已有309家上市公司全部完成清欠,已清欠金额合计204亿元,完成清欠公司的家数已超过70%、清欠金额接近50%,清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由于各种原因,目前仍有102家上市公司的254亿元资金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清欠难度很大,为夺取清欠工作的胜利,证监会将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清欠工作的力度。
 
来源:上海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