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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出台药品、医疗器械等广告复审暂行制度 财经滚动新闻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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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出台药品、医疗器械等广告复审暂行制度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0月11日 16:37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批行为,建立完善的广告审评机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复审制度(暂行)》,并于近日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行。 

    

    

    

    
 
来源:中国新闻网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