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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暂住证制度将立法改革 修订调研工作全面展开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0月11日 07:24
杨雪婷
    记者从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获悉,今年市政府法制办开展了《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户籍管理规定》修订的调研工作,重点围绕暂住登记和暂住证制度改革展开深入调研,为明年的相关立法做好准备。

    现行的《规定》是1995年市人民政府第11号令发布,根据1997年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修改。

    《规定》第五条规定,本市对外地来京人员实行暂住登记和《暂住证》制度,外地来京人员到达本市后,必须在3日内按下列规定申报暂住登记。
 
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