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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逐套查验商品房质量 确保业主买到放心房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0月10日 20:22
何广怀
    从11月20日起,深圳将实行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制度,确保业主买到放心房。

    深圳市建设局有关负责人在解读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管理规定时表示,新建住房出售前,建设单位必须向业主逐套出具建筑质量合格证明。建设单位要对商品房建筑质量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此举有助于解决目前房屋质量验收较为粗放的问题,检验内容更细化,更具有针对性,强化和明确了建设单位的责任。

    据介绍,深圳对商品房的逐套检验项目包括建筑结构、地面、墙面、防水、室内电气安装等10多个方面。建设单位在进行商品住宅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应首先组织工程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对每一套住宅的建筑观感、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等内容进行专门检验。

    深圳市规定,商品住宅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房屋建筑质量缺陷,建设单位应承担质量保修等责任。深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对逐套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对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违反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并予以不良行为记录;质量监督机构或工作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的,将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