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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整顿中日航线"零运价" "负运价"问题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0月10日 16:36
    10月8日,记者从交通部水运司获悉,自中日航线班轮运输“零运价”问题出现以来,部领导高度重视,责成部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摸底,了解情况,尽快提出解决办法,以维护国际海上运输市场正常秩序,规范国际海上运输活动,维护公平竞争,保障国际海上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中日航线班轮运输市场出现的不规范经营行为,甚至出现“零运价”、“负运价”的问题,9月30日,交通部发布了《关于整顿和规范中日航线班轮市场秩序的公告》。《公告》指出,这一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必须严肃查处违规经营的行为。

    同日,交通部水运司还向相关航运公司发出通知要求,凡参与中日航线班轮运输的航运公司必须于10月15日前,向交通部报送在中日航线上经营的船舶基本情况、经营状况、公司中日航线的实际运价水平以及实施该运价的理由等情况,以全面调查在该航线上存在的问题。

    交通部水运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鉴于上述情况,交通部决定以中日班轮航线为重点,全面整顿和规范国际海运市场秩序,禁止以“零运价”、“负运价”方式承揽货物以及其它损害国际海上运输市场秩序的行为,对违反《国际海运条例》的经营者,将视情节坚决予以查处,直到撤销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
 
来源:中国水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