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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联席会议将建立 七家行业协会签署合作备忘录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0月10日 01:54
张媛源
     7家全国性金融行业协会今日在京共同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并宣布将建立全国金融行业协会联席会议制度。

    在北京金融街举行的“全国金融行业协会联席会议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上,由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信托业协会和中国财务公司协会共同签署了这个合作备忘录。

    据证券业协会副会长黄湘平介绍,合作备忘录中共具体列明了11项条款。这些内容围绕着各协会带有共性的职能,进行沟通和合作。其中内容包括各协会互相配合,加强信息沟通的具体措施;推动各协会会员合法合规经营,为会员提供更多的服务;反映业界实况,为有关监管机关提供决策参考。

    据了解,金融行业协会联席会议制度旨在促进各金融业协会的相互合作和信息交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形成优势互补、凝聚合力的工作体系,以维护金融行业市场秩序。今后,各协会将在共享金融行业信息、研究有关的行业课题、联合开展行业宣传、联合发布行业风险提示、逐步建立跨行业诚信信息沟通机制、调解不同协会会员间纠纷等方面展开合作,共同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

    黄湘平指出,虽然联席会议目前还是一个比较松散的行业协会沟通机制,但各协会都自愿自立规矩。联席会议将基本定期召开,由各协会轮流承办。具体为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分别在每年5月和11月举行。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