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10月2日A03版曾有9月楼市的相关报道:9月份全市商品住宅成交均价为6428元/平方米,比8月份下跌了72元/平方米,降幅为1.1%。针对楼价的涨跌,我作出了“大部分区域的楼价已经开始回升”的结论。
对此,地产专家韩世同先生在其博客及搜房网上发表的《为何同样的房价数据却得出截然相反的分析结论?》一文中提出质疑,认为我在分析9月楼价时“以偏概全、避跌就涨”,放着均价下跌的区域不说,只提均价上涨的区域。其实,我对9月楼价的分析并非如韩先生所言,亦非“唱涨”楼价,更不是为了“扰乱视听、鼓惑民众”,只不过是揭示了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真相而已。【延伸阅读:为何同样的房价数据却得出截然相反的分析结论? 】
这实际上是在探讨“楼价”与“均价”的关系问题。大家知道,楼价和均价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只是在大部分的时间人们习惯于用均价来代替楼价。然而,在一些情况下,楼价的走势可能与成交均价恰恰相反:当均价下跌时,楼价反而在上升;当均价上涨时,楼价有可能却在下跌。特别是在均价波动非常小的时候,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例如,在某一时间段以内,价格高的区域成交量增加,尽管大部分区域的成交均价出现下跌,但全市的均价却表现为“上涨”;当价格低的区域成交量增加,尽管大部分区域的成交均价出现上涨,但全市的均价却表现为“下跌”。
9月阳光家缘网的楼市数据正好符合后一种情形:统计显示,9月份全市商品住宅成交均价为6428元/平方米,环比小幅下跌了72元/平方米,跌幅为1.1%;但中心六区成交面积所占全市的成交比例却从8月份的64.5%下降到9月份的54.7%,降幅接近10个百分点。分区域来看,全市十区中有6区(海珠、越秀、荔湾、黄埔、番禺、花都)的成交均价环比出现了上涨,4区(天河、白云、萝岗、南沙)的成交均价环比出现下跌。
8月及9月份的阳光家缘网数据表明,中心六区的成交均价一般会比其他4区高出2300-3200元/平方米不等。假设9月份中心六区的商品住宅成交比例与8月份一致,那么9月份全市的成交均价一定会出现较大幅度的上涨。所以说,9月份的广州楼价已经开始回升,大部分区域的楼价环比也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扬,只是由于中心六区的成交比重明显下降,从而导致全市成交均价“不升反跌”。在这里,全市均价不能简单用来描述全市楼价的走势,其局限性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印证。【延伸阅读:黄金周广州6区一手楼上涨1632元/平 均价7800元】
当然,经纬地产市场调研部以及我个人,并非不欢迎“不同的声音和批评”,我们希望就广州楼市的发展等相关话题,同业内外人士一起交流、学习,互进合作!我个人也不是要去主张楼价“只能升不能跌”,因为这并不以某个人的意志为转移。但与其停留在楼价“下跌”(实为均价下跌)表象上“空欢喜一场”,还不如认清“楼价已经开始整体性回升”的事实,以便各方积极地采取相应的对策及措施。(作者系经纬地产市场调研部吴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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