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seee资讯快照谨为网络故障时的索引,不代表被搜索网站的即时页面。)
深圳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 售楼现场须设信息公示系统
 中国经济网首页 > 房产业界> 房产资讯 > 正文
 
深圳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 售楼现场须设信息公示系统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0月08日 07:23
张苹
    记者昨天从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我市所有在售楼盘的售楼现场都必须建立房地产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反映在售项目的基本情况、销售进度,房屋的基本情况、销售状态等内容。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于10月15日前完成在售楼现场设立“项目信息公示台”的工作,建立在售项目的房地产信息公示系统。    

    这是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根据建设部、发改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为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销售行为而推出的措施。    

    根据这个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在每个售楼现场的醒目位置设立“项目信息公示台”,安装联接互联网的电脑,在项目销售期,登录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网站www.szfdc.gov.cn,进入房地产信息栏目中的《一手房销售》,按要求将项目的基本情况、销售进度,房屋的基本情况、销售状态等内容予以公示。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房源公示系统”中待售的房源,不得无故拒售,不得分期销售。存在违规行为的,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将暂停该项目的销售系统,并依法予以处罚。
 
来源: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