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大约占土地出让总价款的15%,而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比重占到5%。”一位参与土地出让金管理制度改革办法的人士日前对本报透露。
据知,对土地出让收益的改革方案将于今年年内以《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形式出台。其要旨在于看紧地方政府“以地生财”的“钱袋子”。
消息人士透露,《办法》原定于9月底出台,但考虑与现行财政预算体系的衔接关系,涉及面较广,所以目前还在最后的调整与修订中。
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土地出让金收支专户、土地出让金全额进入地方预算、土地出让金的分配体制等。
“建立土地出让金收支专户,面临的问题在于,是建立预算外财政专户还是预算内财政专户,是否取消过渡账户。”财政部科研所金融研究室主任赵全厚告诉记者。赵全厚自1996年开始关注国有土地出让收益的分配和管理机制。
据赵介绍,当时,土地出让以协议出让为主,交易双方协商价格,出让后直接用于市政建设,不少地方的发改委和财政局都无从过问出让价格和用处。时值王宝森案发,北京被查出有100亿土地出让金收入用于违规性城市建设,包括建招待所等。中央开始重视土地出让金的使用问题,并于1996年底开始逐步将其纳入预算,进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后来出台了29号文,规定土地出让金属于财政性资金,应该由财政专户管理。但是地方在将这笔资金交到财政专户前有个过渡户,是由国土部门直接支配,用于支付土地开发公司的土地整理,农民补偿款。进入专户前,财政对这笔资金的具体收支还是不知情。”赵说。
目前,该方案正在探讨的焦点是,土地出让金的规范使用,要求尽快取消过渡账户,但从各地财政的管理能力来看,其中还有不少技术难题有待解决,例如,农民补偿款和土地开发等方面的成本扣除多少、谁去做财务性工作、收付系统是什么状态以及社会保障基金体系和财政收入体系如何对接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