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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布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
2006-10-1 10:27
田建军、谢平


    新华网武汉9月30日专电 记者从武汉市房产管理局获悉,武汉市房产管理局、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日前联合公布了即将开征的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

    按照办法,10月1日起,武汉市民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如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将按房屋差价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差价为房屋评估价减去原值、税金和合理费用(包括装修费用、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另外,市民也可选择按房屋评估价的1%缴纳个税。

    据介绍,武汉市二手房交易个税将统一由市房产管理部门代征,与营业税、契税等税费一并在办理房屋过户时收取。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田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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