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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台城市公共交通和公共建筑的节能计划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9月29日 13:44
    根据建设部作出的有关计划,到“十一五”期末,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在城市交通总出行中的比重,特大城市将达到20%以上,其他城市在现有基础上增加50%。

    为达到城市公共交通节能的目的,建设部设置的目标同时包括:特大城市中心区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营速度达到20公里/小时以上,其他城市达到25公里/小时以上,出租车空驶率控制在30%以下;城市公共交通比“十五”期末节油15%以上。

    城市公共交通节能只是建设部制定的节能计划的一个方面。来自建设部的消息显示,到“十一五”期末,“建筑节能”要实现节约1.1亿吨标准煤的目标,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25%以上。

    建设部人士同时表示,将在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充分体现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严禁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向乡镇转移。

    据悉,为实现制定的节能目标,建设部门将建立新建建筑市场准入门槛制度。对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和超过20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小区,实行建筑能耗核准制。对未取得建筑能耗审核意见书的建设工程项目,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

    据了解,目前建设部正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和超限额加价制度。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