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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新法拟明年提交全国人大 要解决五大问题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9月29日 07:35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贾志杰昨日在“2006国际评估论坛上”表示,资产评估法草案拟于明年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到目前为止已有8套法律草案提交到人大财经委员会。

    贾志杰提出资产评估立法工作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他说,“我们的最高纲领是争取在本届任期内完成资产评估法立法工作,现在还有一年半时间”,“最低纲领是本届任期内要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一审”。

    他说,目前资产评估立法工作要着力解决评估行业管理体制不顺、评估行业多种资格并存、部门分割,评估法律责任不完善等五大问题。

    其中,评估行业管理体制不顺是最大的问题。独立性是中介组织发挥作用的重要条件,但是,由于各种评估资格的主管部门不同,造成了各种资格管理“千差万别”,有的政府部门管评估机构又管评估人员,有的只管评估机构不管评估人员,有的则由行业协会管理,这种过于分散和随意的管理模式造成混乱的局面。

    “管理体制混乱源于评估行业‘诸侯割据’的格局。多种评估资格并存,不利于评估行业整体发展”。

    贾志杰认为,部门分割管理,使得政出多门,评估业务分割,既增加了政府监管成本,又加重了企业的负担,进而影响了评估的准确性和合理性。部门分割管理还使得本用于考核评估人员素质的资格考试,也成为了“准入壁垒”。

    评估法律责任不完善则是评估业发展的又一“硬伤”。贾志杰称,涉及评估的法律缺乏全面系统性,无法有效地对评估违法行为进行惩处,“加上现有法律对评估师与评估机构的权利责任不对等,使得他们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法律保护。”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