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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将出台专门法规 拟严控基金经理频繁跳槽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9月28日 06:53
肖莉
    面对基金专户理财等业务即将放开、基金经理频繁流动等形势,证券监管将出台专门法规约束基金经理行为。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相关人士昨天在沪表示,中国证监会近期将颁布《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的监管。

    昨天,在理柏(Lipper)举办的“全球中国基金论坛2006”上,中国证监会人士到会表示,截至9月15日,全国已有基金管理公司57家,其中合资公司23家。53家公司管理着278只基金,份额4600多亿,净值近5400亿元。今年募集61只基金,规模2332亿,基金公司之间的分化十分严重。

    在激烈竞争中,基金行业的发展出现一些问题。该监管人士指出,近年来,基金管理公司发展比较快,但是,有些公司风险管理并没有同步发展。该人士称,通常所说的风险包括合规风险、运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合规是底线,任何人不能突破。”该人士表示。

    投资管理人的行为规范,目前成为监管部门关注的焦点。证监会有关人士称,随着股票市场的好转,市场上关于基金经理等投资管理人员道德风险的传闻时有发生。投资管理人员应信守对持有人作出的承诺,不得从事与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活动。

    对于基金经理的频繁流动,该监管部门人士称,投资管理人员不应该为了个人利益,频繁变动跳槽,损害持有人利益。公司也不得为了短期利益,频繁变更基金经理。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在签订合同前要审慎考虑,一旦签订合约,基金经理和公司都应该履行承诺。“我们近期将颁布《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的监管。”该人士表示。
 
来源: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