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娱乐生活遭遇了一件“趣事”:不久前,文化部以保护作者版权为由,要在全国各地推行统一的卡拉OK管理服务系统,通过点击率向KTV收取音乐版权费用;与此同时,国家版权局也做出规定,KTV即将按照营业面积向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缴费。
两个不同的政府部门为了实现“保护版权”的目标,各自制定了自己的收费办法,不明底细的人多少会有些眼花缭乱。正如当今的青年们实在难以理解,为什么文革初期两派对立的武斗组织会为了保卫共同的伟大领袖而作殊死搏杀。
据中央电视台的报道:我国目前大约有10万家KTV。按照平均每个KTV有20个包房计算,每个包房每小时即使只赚10元钱,一年的消费量也有1240亿元。在我看来,正是由于这个市场利润丰厚,才引起了文化部和版权局的高度重视,都想利用自己手中掌握的公权强行分取KTV市场的巨大利益。所谓保护版权、加强管理云云,不过是个冠冕堂皇的借口而已。
为了让经营者老实就范,官员们还异常严肃地指出:严格地说,现有的KTV场所中没有一个是完全合法的。虽然文化部声称对该管理服务系统的安装实行的是“零成本接入,以自愿为原则”,但在这样的权力高压之下,估计凡不想停业的经营者们不得不一致“自愿”响应。
扩大视野,文化部、版权局的政策只不过是权力创收大潮中的一束浪花,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的举措与之相比可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权力寻租无处不在
今年6月,北京市工商局突然宣布:登记地址为民用住宅的企业,一律暂停办理经营执照,登记注册时凡提交的房屋所有权证写明房屋为住宅或商住混用型的均不予以登记注册。而在此之前,工商部门仅禁止餐饮、娱乐、制造等五类企业开在民宅。
这一政策无疑会提高许多自谋生路者的创业成本。那些与工商局挂钩的人可以教唆急于想要注册公司的人,让他们先到某写字楼租用一个月的写字间,注册完成后即可撤出;而那些已在民宅设立的公司由于处于了非法的境地,也许会遭受更多的宰割—他们也许必须要通过有工商局背景的会计师事务所才能领取营业执照。
在就业形势极度艰难的今天,北京市工商局为什么要突然增大自谋生计者的创业成本?除了制造权力寻租的机会,没有更好的解释。
7月下旬,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工会协同安监局、经贸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乡企局、煤炭局等6个部门联合下发了通知,对该县新建企业组建工会组织作出了明确规定:各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地区客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必须按要求组建工会。
对没有组建工会的企业,独山县总工会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收缴工会筹备金和滞纳金;对不组建工会及不支持工会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企业,将视为不完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而进行行政处罚。
由此不禁使人想起林语堂先生在《吾国吾民》中所描绘的那种“民国万税”的有趣场景:每个官员都会创造出许多新的税种,前任出台了灶税,现任就会推行花轿税,而且花样繁多,没完没了。据说当年在四川某地竟然还征收过粪税,郭沫若先生就曾经为此写过对联:“自古未闻粪有税,而今只剩屁无捐。”前车之鉴,不可不察。
从市场经济到“官场经济”
今天,在“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国策指引下,所有部门都开始自觉地以经济效益来衡量自己的得失成败。政府官员为了创造经济效益,自然也不甘落后,而他们惟一的产品或服务就是手中所掌握的公权。教育和卫生原先是公认清水衙门,正是通过实行全行业的产业化,在短短的十年间就完成了就完成了“脱贫致富”的过程。
但在经历了相当一段时间的权钱交易以后,一些官员已经不再满足于这种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了,他们发现,完全可以省略中间许多不必要的环节,直接出卖或寻租公权来获取利益才是最快的致富手段。
不久前,安徽省和县原县委书记杨建国涉嫌受贿案在合肥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在检察机关指控其总共106起受贿事实中,有87起是卖官所致,另19起则是插手商业活动之所得:合计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241万余元、美元5800元。这名曾在下属眼中 “让人敬重,人品很好,很有魄力”的县委书记,已彻底堕落成一个名副其实的“卖官王”。
中国的市场经济仅仅十余年间就完成了向“官场经济”的过渡,先富裕起来的那一部分人早已不再是什么企业家、发明家,而是一大批与掌握权力的官员及其代理人。而且他们在先富裕起来之后,并不是象改革的设计师所预计的那样,带动全民共同富裕,反倒为了追求更加富裕而走向疯狂。
这样的人很多,如受贿近千万的前黑龙江省组织部长韩桂芝、贪污一亿六千万的前海军副司令王守业、拐跑上亿美圆的前中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等。但是从他们的最终败露不难发现:运用个人的力量进行腐败要冒很大风险,而只有发挥集体的作用才能使权力创收具有“可持续性”。由此,造就了部门权力寻租无处不在的奇观。
必须制止KTV统一收费
回到KTV统一收费事件,还有不少问题值得探讨。毕竟KTV与医疗、教育、住房等全民产业存在很大差异,其消费群体大多是那些有余钱剩米的小资阶层,虽然平均到每个个人头上不会增加太多的支出,但他们比起那些逆来顺受的民工们,反对力量无疑要大得多。
况且,这次收费摆明了是中央个别部委要以权谋利,无疑会侵害地方政府的既得利益。在早已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中国,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博弈可以说是愈演愈烈。但是在这个回合的较量中,中央政府无论如何得不偿失。
首先,文化部、版权局的意图如果最终实现,中央政府似乎并无所得。因为他们发动这场运动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作者版权”,所有收入都不上缴国家财政,而文化部却可以通过其文化市场发展中心控股的中文发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办卡拉OK管理服务系统,从中获得巨额收益。
其次,如果这次声势浩大KTV收费行动最终被各地的经营者设法瓦解,或者为地方势力所抵制的话,势必会影响到今后政令的贯彻执行。对中央政府来说,这种有百弊而无一利的事情,必须予以制止。而且,文化部、版权局各自采取不同的标准向同一个主体收费,其行为本身就非常荒唐可笑,至少可以看出中央政府内部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
公权寻租的后果非常严重,史已有鉴。不受制约的权力只要能够找到寻租的市场,就会象一匹脱缰的野马,狂奔不止,从而把老百姓赶上绝路;而一旦无法实现寻租、获取利益,官员就会转变得异常消极无为、敷衍塞责。
从这次KTV统一收费事件看来,这种趋势值得整个社会警醒和反思。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