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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在青举行授牌仪式
海尔率先荣获“国家版权保护示范企业”称号
  2006年09月26日09:39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人民网青岛9月26日电 昨天下午,海尔集团总部彩球高悬,笑声连连,四处洋溢着喜庆的气氛。在海尔集团中心大楼会议室,当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山东省版权局副局长杨学锋、青岛市副市长王修林以及海尔集团总裁杨绵绵共同将象征国家版权局授予企业最高荣誉的“国家版权保护示范企业”牌匾隆重揭开时,全场掌声雷动。这是“国家版权保护示范企业”授牌仪式上激动人心的一幕。

  据了解,这是国家版权局第一次授予一个企业“国家版权保护示范企业”的殊荣,说明海尔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已经与国际接轨,也说明我们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已经在履行一个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大国的责任。

  二十多年来,海尔坚持走自主创新之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注重用版权保护提升品牌价值。2002年以来,海尔连续四年蝉联中国品牌榜首,跻身于世界品牌行列。在企业发展中,海尔将版权保护纳入知识产权和企业的发展战略,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资金保障、培训宣传、奖惩激励、软件资产管理等相关企业管理制度,在运用版权推动企业发展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几年来海尔已利用版权登记保护作品200余件,同时拥有软件版权589件,拥有中国第一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千万门级的超大规模集成电路数字电视解码芯片,还利用版权行政执法较好地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为充分发挥海尔的典型示范作用,加强企业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工作,不断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树立中国企业的良好形象,在青岛市政府的申请下,国家版权局授予海尔集团“国家版权保护示范企业”称号。

  王修林副市长在讲话中说:“海尔集团在政府的服务下,作为民族工业的一面旗帜,坚持走自主创新之路,通过将版权保护作为知识产权战略重要组成部分纳入企业整体发展战略,不仅是丰富自身知识产权保护手段的创新,还是一种运用知识产权提升品牌价值,树立自身良好形象方式的创新,这为推动我市企业层面乃至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水平、建立创新性城市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衷心感谢国家版权局率先授予海尔“国家版权保护示范企业”的称号,这是目前国家版权局授予企业的最高荣誉,也是国家对海尔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版权保护工作的充分肯定和褒奖,更以此展示了我们政府对于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坚定决心,也对民族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具有积极的示范导向效应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王修林副市长在讲话还指出:“希望更多的企业多学习海尔在知识产权管理上的成功经验,尽快形成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建立起自身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市政府将对在知识产权,包括版权保护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企业以及相关方面,进一步研究落实激励措施。政府有关部门也要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协调、引导,与全社会一道全面提高我市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为创建创新型城市做出不懈的努力!”

  海尔集团总裁杨绵绵对获此殊荣向国家、省、市政府深表感谢,并表示海尔企业文化的核心是创新,海尔将持续创新,创海尔全球知名品牌。

  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刘杰、中国版权保护协会常务副秘书长邹建华、中国新闻出版报社社长姜军、山东省版权局副局长杨学锋、副市长王修林等国家、省、市领导,以及前来参加“第二届全国部分中心城市版权保护工作研讨会”的全体代表出席了授牌仪式。(海强)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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