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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版权可能国庆后收费 12元费用标准或定为上限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9月23日 13:20
    据《法制晚报》报道,前天,针对卡拉OK版权使用费标准,国家版权局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记者获悉,预计标准的公告和实施要到国庆节后。

    版权局王司长表示,座谈会与会者大部分认可12元的标准,所以该标准更改的可能性不大,下一步无须再开会讨论,可以直接公告标准。他同时表示,12元的标准只是上限,将来会根据不同地域、不同规模的场所区别对待。

    而据美乐迪KTV负责人透露,据内部信息,即将公告的标准可能是一天一间包房收8元左右,预计涨价后,消费者一次消费大约要多付30元至40多元。
 
来源: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