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将对160余个小区的空置和闲置房进行摸底调查。记者昨天从市建委获悉,前天建委召集了近百家物业公司开会,下发了北京存量住房空置和闲置情况调查表,并要求在下月15日前报送市建委。
此次调查北京市建委按照反映不同区位、不同品质、不同价位、不同结构存量住房空置和闲置情况的原则选取,为截至2005年12月31日以前各物业企业已接管的部分住宅项目。被调查的小区数量为商品住宅小区约137个,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约24个,除此之外,还有别墅项目。调查时间点为2006年8月31日,即调查北京市2006年8月31日抽样住宅小区的住宅闲置总量、闲置比重、闲置原因、空置总量、空置比重以及空置和闲置住房的区域、户型、价位、房主情况等特点。同时调查住宅类用途房屋转化为办公或商业用房、住宅房屋的出租等情况。
市建委有关人士表示,本次住房空闲置的摸底调查将为今后市政府进行房产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
■名词解释
何为空置房、闲置房
此次调查对空置和闲置房作出了界定:空置房是指已竣工的可供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中,尚未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但不包括报告期已竣工的拆迁还建、统建代建、公共配套建筑、房地产公司自用及周转房等不可销售或出租的房屋。而闲置房是指单位或个人持有的存量住房中,持续半年以上未办理入住手续或从未居住的空而未用房屋。其中,单位或个人持有的存量住房包括单位或个人购买的存量住房以及个人承租单位公有住房,不包括开发商自留或可售但尚未出售或出租的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