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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企业欠社保费将列入黑名单

2006-09-16 01:50:56 来源: 《信息时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时报讯(记者 叶静) 昨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的官方网站上了解到,由于社会保险费欠费成因复杂,欠费管理不规范、清缴欠费难的现象仍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对社会保险费的欠费管理和清缴工作,税务机关,税务部门要建立欠费人档案,进行动态管理。对累计欠费1000万元以上的重点欠费人,每年由省级税务机关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备案。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公告重点欠费人名单和欠费情况,或将重点欠费人名单和欠费情况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予以公告。陈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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