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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审计必须落实问责制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9月14日 07:34
刘佳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成思危昨日在上海举行的亚洲审计组织第三次研讨会上指出,为了更好地实现问责制,审计机关在加强和改进政府责任的过程中,需要与立法机关、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其他政府问责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以弥补审计机关处理处罚权的不足。

    11日,国家审计署发布2006年第5号审计公告,揭露了42个部门在财政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问题,问题资金高达7300亿元。本报在昨天发表了题为《谁该为7300亿“财政黑洞”负责》的文章,指出,从2003年起国家就开始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国家各大部门也成为了“审计风暴”中的常客,但“屡犯屡查,屡查屡犯”。国家审计工作有待强化和落实问责制。

    成思危认为,审计机关应发挥其特有作用。中国目前采用的是审计机关在政府行政首长领导下工作的模式,对于发现的政府机构不能有效履行职责的行为可以直接向政府首长报告,提高了问责的效率;另外,法律要求政府就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向立法机关进行专门报告,也是健全审计问责机制的一大举措。
 
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