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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要求日本保证输华食品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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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要求日本保证输华食品合格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9月14日 09:10
刘建宏
    昨日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继今年6月深圳检验检疫局在从日本输华鱼肉肠中检出山梨酸含量超标后,广东、山东、辽宁、天津、上海等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又陆续从近30批次的进口日本食品中发现质量问题。

  近日,深圳检验检疫局连续多次在来自日本株式会社元大公司的元大品牌系列进口鱼肉肠中检出山梨酸含量超标的情况,其山梨酸含量最高的为1.3g/kg,是我国规定最高标准的17.3倍,严重超标。

  质检总局介绍,同样是山梨酸含量超标,同样是在深圳口岸,日本九州腌制萝卜中同样被检出。据介绍,山梨酸是一种防腐剂,过量、长期食用将危害人体肝脏、肾脏功能。

  8月28日,广东检验检疫局从来自日本的蛋糕中检出了铝含量超标,在此之前广东口岸查获的18吨马铃薯粉中二氧化硫超标严重,同样来自于日本的冷冻蚝豉中查出了超标5倍多的镉含量。

  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已就此致函日本政府主管部门及驻华使馆,要求日方有关部门加强对输华食品的管理,保证输华食品符合中国国家标准的要求。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