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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利敛财
近两年,对于进入“青春期”的中国民营企业来说是个不平凡的年份:“首富”落马,“中原首富”自杀,老板艾克拉木神秘“蒸发”,蜀中巨富刚上财富榜旋即上公堂,还有的被判、李海仓的被杀……“问题富豪”的遭遇集中反映出民营企业“青春期”的浮躁、彷徨。青春代表着生长,勃勃生机不容否定,只是一些“青春期”的行为需要矫正。
要矫正这些“青春期”行为,首先要了解这些行为。中国“问题富豪”的敛财模式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归结起来,可分为以下几类。
敛财模式之一:暴利走私
问题富豪代表:赖昌星李深
财富敛财事件: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湛江特大走私案暴利走私是“暗黑”富豪榜上敛取财富最多的模式。尤其对已经成气候的走私犯罪团伙头目来说,他们常常雄霸一方,呼风唤雨,为方便走私,甚至拥有自己的走私码头和各种先进仪器。当然,为打通走私各环节,他们亦不惜血本一掷千金。
赖昌星无疑是最“杰出”的代表。据传,有一次为贿赂厦门市某官员,赖昌星养的一帮打手在该官员下班途中将其团团围了起来,在一番“谈判”之后,扔下一捆50万的人民币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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