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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江:未完成节能降耗目标将追究各级政府责任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9月12日 11:04
    12日上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李长江表示,各级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节能降耗、在环境保护、在质量提升等方面要达到国家的标准。

    李长江是在国新办就全国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等举行的发布会上作出上述表示的。他指出,中国提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核心问题就要解决速度和质量、效益的问题。

    他说,“过去一段时间我们有个别的地区对经济发展的速度看得比较重,相反忽视了节能降耗,忽视了环境的保护,忽视了质量效益,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速度是战略问题,质量也是战略问题。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的要求,各级政府、我们所有的企业,既要注意速度的提高,更要注意质量的提升。应该看到,这些年来我们各级政府在认真抓好速度的提升的同时,也注意质量的提高问题。”

    李长江表示,从国家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国家监督抽查来看,2005年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79.9%,“这应该说比前几年增长了4到5个百分点,这也说明各级政府、广大企业是认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加快了这方面的工作。”

    李长江指出,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提出:“五年内要把能耗降低20%”,这就说明要把一些质量的指标纳入到各级政府工作的目标当中去,这也就确立了新的效绩考核标准,对于没有达到标准的地区,相信会采取有效的措施。

    他表示,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节能降耗、在环境保护、在质量提升等方面要达到国家的要求。“这个要求不是可做可不做的,而是必须要完成的,已经经过人大批准的指标,它具有法律的效力。若没有完成,我相信会追究各有关部门、各级政府的责任。”(根据中国网直播文字整理)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