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相隔五天,央行上海总部又一次对上海各金融机构提出警示。
9月5日,央行上海总部对上海市各金融机构提出六方面工作重点意见,要求上海市各金融机构加强房地产开发贷款的风险管理。而之前的8月31日央行上海总部在首度发布的《上海金融稳定报告》中也重点提示了房地产业运行对金融业的影响,各金融机构需要关注因抵押物贬值而产生的个人住房贷款风险,并警示上海市中资银行着手制定有关应对预案。
据此,部分银行已做出相应反应。光大、招行、中行等商业银行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始谨慎放贷。
“除了严格把握四证齐全、35%的资金充足率保证以外,我们会根据房地产项目的具体情况决定贷款审批是否通过”,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审贷室负责人杨先生非常肯定地告诉记者,“现在我们审批把握两点,不是优质开发商不贷、不是优质地段不贷。”
光大银行上海分行信贷管理部工作人员则表示,该行目前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规避房贷风险,其中包括谨慎发放楼堂管所、写字楼项目贷款;压缩对房地产开发的投资,主要把资金集中在配合市政建设的项目以及商品房按揭的项目等。
以近500亿元的房贷余额成为上海银行房贷业务巨头的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也通过由律师事务所提供见证服务、以担保公司担保合作的方式将风险分散与嫁接,已选择了沪上13家专业律师事务所作为提供律师见证服务的合作伙伴。此外,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与中行等十几家银行建立个人住房贷款全程担保合作关系。处置抵押物资产一旦缩水,担保公司则将承担一定的损失责任。
应对房地产金融风险的不断积累,主管及监管部门都是忧心忡忡。
银监会最近也出台新措施,督促各银行及金融机构加强和改进房地产信贷管理。重点要求商业银行“强化贷后管理、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而把贷后管理单独列做一条措施予以系统化地重点关注,在银监会尚属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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