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在其官方网站上正式发布《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加强住房结构规划管理》通知。此次印发的文件对业内普遍关注的90平方米占70%比例的具体问题依然未有明确规定,文件只是对"2006年6月1日前已经取得相关批准文件,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应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清理工作"做出规定,并重申了"对于2006年6月1日后新审批、新开工的住房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办37号文件、建设部16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即建筑面积9孵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该文同时规定北京市"从2006年9月1日起对新审批的住房项目执行新的审批流程"。
"90平方米70%"仍存争议
各方期待北京细则给说法
6月1日前未获施工证项目处理意见在研究中
文/沈静
"90平方米70%"仍存争议
北京市规委办公室主任陈建军接受采访时表示,2006年6月1日前已经取得相关批准文件,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应按照规委政策规定,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清理工作。对于"2006年6月1日后新审批、新开工的住房项目严格执行'90平方米70%'的限制"的理解,他表示说仍然坚持项目和城市总量控制相结合的原则。
业内人士评价说,虽然该文件中没有明确对已经取得相关审批文件,但并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住宅项目明确处理办法,但按文件字面上的意思理解,2006年6月1日前已经取得土地证、规划证、开工证的住宅项目,就按开发商原来报批的规划方案进行开发建设,也就是说一个项目只要有一部分取得了施工许可证,其他后期项目都算过关。"一个项目分期开发是开发商自己根据其情况进行的,只要有一栋楼取得施工许可证在规委也被认同是已经取得开工许可证。"如果按照规委的文件精神,同时也意味着所有在6月1日审批的住宅项目,不管这些住宅项目是否已经拿到了规划许可证,只要在6月1日以前没有拿到施
工许可证的都属于清理范围的项目,而这些项目都要按照相关文件进行套型调整。
而对"2006年6月1日后新审批、新开工的住房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办37号文件、建设部16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的表述,祥码置业孙鹤煊平价说,对政府而言要拿出一个既叫好又叫座的细则并不是容易的事,而目前北京国土局和北京市建委没有出台配套政策,
所以北京市规划委此次出台的文件在"90平方米70%"的细节上面的模糊完全可以理解。
亟待北京细则出台
对规委出台的"对于2006年6月1目后新审批、新开工的住房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办37号文件、建设部16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多数开发商认为,这是规委为以后北京市国土局和北京市建委出台新规埋下的一个伏笔。世嘉地产营销总监侯召分析认为,目前已拿到规划许可证但尚未拿到施工许可证的600个项目属于九部委新政"历史遗留问题",相信北京市政府最后出台的细则会考虑到这些实际情况。"政府会本着认真贯彻,结合实际的原则,在综合考虑各区域项目特点的前提下作出最终决定"。
截至笔者发稿时,北京市规划委一位相关负责人向笔者表示,6月1日之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住宅项目的处理意见还在研究当中。
而此前有关部门的官员在接受采访时则表示,北京市不久前正在制定5年的中低价房、中小套型房的住宅建设规划,该规划将明确今明两年北京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并做出具体空间布局、项目用地和建设进度安排,同时在9月份公布。在该规划公布后,北京细则就会对外公布。
另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北京细则已经基本制订完毕,其中核心内容是对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项目、通过招拍挂出让项目以及协议出让土地项目等三种类型项目的具体处理办法将在北京细则中明确,而细则也会在"90平方米70%"方面进行详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