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苏泊尔集团正式宣布,股东大会以96.4%的高票通过了《关于苏泊尔与法国SEB进行战略合作》的议案,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苏泊尔收购案成功闯过了第一关。如果获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SEB并购苏泊尔将进入实施阶段。收购完成后,SEB将持有苏泊尔61%的股权。
然而,此次外资对中国制造企业的并购案却遭到了来自同行企业的强烈反对。日前,爱仕达联合双喜等6家企业成立反“苏”联盟,并向中国五金制品协会及商务部、工商总局、发改委、证监会、外管局等发出集体反对“苏泊尔并购案”的声明,称如果SEB绝对控股苏泊尔、垄断国内市场,将对社会、行业及广大消费者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呼吁主管部门立即对该并购案进行反垄断审查。
96.4%赞成率高票通过法国SEB收购议案,可见苏泊尔股东将把苏泊尔“出卖”给法国人的决心;但出卖股份竟然演变成了“行业垄断行为”并遭到全行业的反对,也可能是苏泊尔始料未及的后果。
据了解,质疑者所依据的正是8月份商务部、工商总局、证监会等6部委刚刚颁布的《外国投资者并购中国境内企业规定》,设定了包括“并购一方当事人在中国市场占有率达20%”等4条硬性反垄断审查条件。
不可否认,这些企业之所以要联合发表这份紧急声明,显然不是为消费者今后可能生活于烹饪炊具的垄断阴影下而心如油煎,而是苏泊尔与SEB的并购将使它们减少目前市场份额的奶酪。它们的品牌含金量将下降,甚至最为致命的是,它们的OEM数量有可能受到削减。
企业并购盛行容易触发反垄断的敏感神经,美国上世纪30年代、韩国上世纪90年代都曾成为热点,借用一句话,这是“国际惯例”。但是,任何一项集体的市场选择,几乎都是利益相关者为自己度身定制的反击武器;如果仅仅凭借在短期利益的支使下,滥用反垄断法,又与狭隘的“地方保护主义”有何区别。
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院长程惠芳教授认为,“一些并购案由于事关国资流失及大型装备制造业保护等,国家会进行干预,但对民企来说,还缺乏相应干预机制。”在不违反入世承诺的前提下,如何对发生在量大面广的一般制造业龙头民企中的外资并购进行有效监督,是相关部门必须面对的课题。
笔者认为,真正应该呼吁的是公平的并购环境,比如,给予内外资、国企民企一视同仁的税收与贷款政策,比如,提供一个开放而透明的并购平台、一个完善的游戏规则,让并购的结果符合市场合理性与法治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