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城城市建设 规划绿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盖高楼
| 各 地 推 荐 |
|
|---|
城市规划确定的公共绿地、公共活动场地、体育运动场地、教育用地和市政基础设施、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河湖水面等用地,必须严格保护,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确需改变的,依照城市规划调整程序办理。也就是说,今后家门口的绿地不会随便改成高楼了。这已在昨天新出台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城市规划条例〉的决定》中写明。
同时,编制或者调整各种城市规划,应当采用公示、征询或者展示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认真研究公众意见。
此外,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临时使用土地,必须按照审批权限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到市或者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期满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予以腾迁;确需延长使用期限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重新办理手续。因城市建设需要终止临时用地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无条件腾迁。禁止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城市规划确定的公共绿地、公共活动场地、体育运动场地、教育用地和市政基础设施、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河湖水面等用地必须严格保护,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责任编辑/tj008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 搜房引擎 |
|---|
| 最新图片快讯 |
|---|
![]() 三部委联手整治房地产秩序 |
![]() 解读国务院土地调控新政 |
![]() 外汇直接购房时代终结 |
![]() 搜房与澳洲电讯战略合作新闻发布会 |
| 热点专题 |
|---|
|
|
| 特别推荐 | |
|---|---|
| 热点专题 | 情感在线 |
| 大话地产 | 业主论坛 |
| 地产人物 | 地产沙龙 |
| 新房预告 | 律师在线 |
| 楼市快递 | 二手房 |
| 家居快讯 | 汽车俱乐部 |
| 今日报纸头条 | |
|---|---|
| 天津日报 | 每日新报 |
| 今晚报 | 城市快报 |
| 假日100天 | 采风报 |
| 中国经营报 | 中国房地产报 |
| 欢迎批评指正 电话:022-83865218-606 快讯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
| 相关快讯 |
|---|
| 更多关于天津 城市 规划的快讯 |
| 相关帖子 |
|---|
| 更多关于天津 城市 规划的帖子 |
| 摘自“每日新报”的快讯 |
|---|
| 更多摘自每日新报的快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