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太原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了解到,该中心1至8月份受理的818件消费者申诉中,有60%左右和“三包”有关。
“三包”本来是消费者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件利器,但由于种种原因一些消费者却在不经意间错过“三包”而遭遇维权难。日前,太原市民武先生给“民情热线”打来电话,说他装修新房时于5月份花5000多元买了一款三星空调,可是8月份一用才发现不制冷且噪音大,找到水西门国美店要求退换时,却被告知已过“三包”期,不能退。像武先生这种因错过“三包”而遭遇维权难的消费者其实并不在少数。很多消费者喜欢跨季购买打折商品,或者是在促销时购买当时并不使用的家电,用时才发现出现问题,吃了大亏。记者从太原市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了解到,该中心今年1至8月份受理的818件消费者申诉中,有60%左右是和“三包”有关。专家提醒,消费者在维权时,应该先学会保护自己的权利,别因为没有发票、自行修理、使用不当和超过时限等问题致使自己在不经意间丧失了享受“三包”的权利。
问题一:贪便宜不要购物凭证
案例:
张先生在一家手机专卖店看中一款原价930元的手机,还价后840元成交。交款后张先生提出要发票,可是商家却提出:想要发票就只能按原价,如果不要发票就优惠而且出现问题拿到专卖店同样享受“三包”服务。张先生想想挺划算就答应了,可是手机使用到第6天突然出现黑屏,待他回到专卖店要求退货时,却被营业员以没有购物发票一口拒绝。
提醒:
正规发票和保修卡等相关购物凭证,是消费者可以合法维权的基本前提,在商品“三包”的有效期内消费者是凭发票和“三包”凭证来办理修理、换货和退货的。所以如果商家以种种理由拒开发票,消费者除了要向发票的管理机关举报外,还一定要慎重考虑是否要购买这家的商品。此外,有了发票也一定要注意保存,本来在“三包”期内,要是拿不出凭证,也同样丧失了享受“三包”的权利。
问题二:图方便自行找人修理
案例:
7月底,王女士买了不到一年的电视机突然出现故障,心想不是大毛病就找了一个干过家电维修的朋友给开机修了一下。结果没有修好,王女士才和商家联系。商家的维修人员上门一看已经开过机盒,就告诉她,按照规定,自行拆动过电视机就不能享受免费维修,要修理电视机就要收费。
提醒:
有的消费者图省事嫌送修麻烦,商品出现问题就近找人修理一下,殊不知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拆修以后经营者是可以不履行“三包”义务的。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商品出现性能故障,如果是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害的,销售方可以不实行“三包”,但可以收费维修。
问题三:嫌麻烦不看说明书
案例:
刚刚退休的马先生买了一台电脑想给自己的晚年生活充充电,没用几天就发现电脑开始死机。他带着电脑到商家要求退货,可经维修人员检查,发现死机的原因是由于他将一些必要的驱动程序给删除了,并被告之像这种由于消费者自己操作不当造成的,在“三包”期内不能免费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