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seee资讯快照谨为网络故障时的索引,不代表被搜索网站的即时页面。)
人民网房产城建频道 新闻中心
 
您好!您现在的位置:人民网房产城建频道 → 正文
 
政府减少土地收益以稳定房价 限价商品房有了眉目
2006-9-6 09:31
王晓欣

    9月5日,记者从郑州市房管局获悉,郑州市有望在9月底出台限价商品房的实施细则。

    为了构建一个更加完善的住房制度保障体系,目前郑州市政府正开始从经济适用房的单一形式,逐步向限价商品房等多种形式过渡。

    郑州市房管局的负责人解释,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不同,经济适用房是划拨土地,开发商省去了地价,而限价商品房是采取竞拍的方式,因此,价格也比经济适用房贵。但售价一般仍然会低于同地段商品住房平均售价的15%到20%。

    据介绍,郑州市已经制定出了限价商品房实施草案。按照草案的规定,限价商品房要限定销售价格、套型面积、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并作为土地出让的附加条件。其中,在限定销售方式和销售对象上,按照困难优先、逐步改善、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公开销售。可以购买限价商品房的主要是两部分人群:具备一定房产消费能力的人群以及定向购买的拆迁户。

    “限价商品房拥有和商品房同等的产权,而拆迁房屋通常也有正常产权,因此拆迁户购买限价商品房是以产权置换产权,这样比较合理。”郑州市房管局负责人说。

    草案还规定,将采用公开竞争地价、公开销售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在拟定附加条件的基础上,以挂牌方式出让,公开竞争。

    “政府通过减少土地收益,限定房价出让土地,达到了调控市场、稳定房价的目的。”郑州市房管局的负责人说。

 
来源:河南日报
责任编辑:李国栋
 
 
相关新闻
查询
字号 】 【关闭窗口
 
【留言区】
 
【热门评论文章】
更多>>
  标题:
 
匿名发表: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
 
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
 
起的法律责任。
*
人民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
您在人民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人民网有权在
 
网站内转载或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