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出台新政 建立“不准开挖道路”档案
2006年9月6日 11:36 来源:哈尔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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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哈尔滨市出台了《哈尔滨市挖掘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办法》规定,除特殊情况外,新建、新修的道路在一定期限内不准开挖。目前,市管线办正在为近年内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中修、进行过管线敷设的道路建立档案,经纬街、尚志大街等一批街路数年内都将成为禁挖街路。
据介绍,根据近日出台的《哈尔滨市挖掘城市道路管理办法》,除特殊情况外,5种情况不得挖掘城市道路: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竣工后未满5年的;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未满3年的;当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城市道路禁挖期内的;同一道路地下相同管线建设竣工后未满3年的;挖道单位违反有关规定,经查处未整改的。
作为城市道路挖掘的审批、监管单位,市管线办目前正在为近年施工过的道路建立档案,以确保进行道路挖掘审批时可以准确判定计划施工道路是否在禁挖之列。据市管线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市区内新建道路非常少,禁挖道路多为刚刚进行过大中修或管线敷设的,根据规定禁挖期多为3年。当发生管线跑、冒等突发事故,需要挖道抢修的特殊情况,经特批可进行局部挖掘。
据了解,2004年施工过的大部分街路及2005年、2006年施工过的街路明年都将处于禁挖期,其中包括已经竣工的经纬街、安广街等街路,正在施工的尚志大街等街路。目前,根据道路施工进度情况,市管线办正在随时更新“禁挖路名单”,坚决杜绝短期内重复开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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