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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3问富士康案:公平规则遭侮辱 劳动部门应介入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9月06日 07:20
曲力秋
    3日傍晚,第一财经日报社与富士康科技集团(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发表联合声明,就富士康对第一财经日报索赔案互致歉意,至此,受海内外媒体广为关注的富士康巨额索赔案似乎已尘埃落定。企业社会责任专家、广东省社科院经济学研究员黎友焕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富士康巨额索赔案的整个过程就像是一出恶作剧,案中的来龙去脉没有对社会和公众做任何交待,就以这种私下了结的方式结束,这是对社会公平规则的巨大侮辱。

    黎友焕说,富士康巨额索赔案虽然以戏剧性的方式了结,但其引申出的问题却急需相关方面的回答:

    一,诉讼的理由,究竟富士康有没有违反劳动法规?第一财经日报的报道是否属实?富士康有承担保护劳工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第一财经日报也应该履行给社会公众事实报道的社会责任,但案件的发生已经宣告了至少有一方没有履行社会责任的事实。甚至还有很大违反法规的可能性。

    二,深圳中级法院以超大额的诉前保全财产的特殊手法处理该事件,其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要采取这么罕有的手法来处理这个案件?

    三,在全社会的媒体对该事件铺天盖地报道且存在很多质疑的情况下,竟然没有相关行政部门公开介入事件,比如说针对第一财经日报的报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是否该履行人民赋予它的神圣职责,给公众做个交待,相关法院对社会公众的强烈质疑也应该进行释疑等等。

    黎友焕说,富士康巨额索赔案不仅是媒体和企业就劳工保护方面的较量,更是我国社会对企业社会责任(包括企业劳工保护和媒体如实报道等)的一种态度,该案由于具有案值大、法院的措施特殊和涉及劳工保护等方面的原因引起海内外强烈关注,随着社会公众对案件各方的质问,以及其他国内外媒体的挖掘,案情的部分细节将会陆续曝光,从而又有可能引发对案件各方新的考问声音。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