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沸沸扬扬的富士康状告第一财经侵权案,几天之内一波三折,先是状告两名记者并索赔3000万,再向法院申请冻结记者的个人财产;到舆论汹汹之时,再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第一财经日报》两名记者个人资产的冻结,同时将诉讼标的由3000万降为1元,并添加《第一财经日报》社作为被告。《第一财经日报》社也发誓要与富士康战斗到底。可9月3日,却发生了戏剧性一幕:第一财经日报社与富士康科技集团联合声明,互道尊重、互相致歉,富士康撤诉,第一财经收手,“和谐发展,善意解决”了。
双方握手言和,在当事人来说,也许免却了一桩闹心事,可其它人大概就有了被忽悠的感觉。
最尴尬的是法院。富士康开始亮出3000万诉讼标的,令法院喜出望外,在没有弄明白诉讼主体是谁的情况下,以出奇的高效给予立案,并迅速冻结记者个人财产,遭到公众一片嘲笑和质疑,现在人家双方握手言和,富士康撤诉了,第一财经也不追究了,法院诉讼费也挣不到了,岂不是“猪八戒照镜子――两头不是人”?
最失望的是公众。对此事件,人们一直认为富士康是恶人先告状,期盼第一财经能为正义坚持战斗到底,期盼法律能主持公道,期盼劳动部门能挺身而出维护员工权益,结果,人们看到的却是,公理和正义向金钱和财富的妥协。
最无奈的是被侵权的员工。如果第一财经报道属实的话,可以确定富士康员工是受害者,记者采访时,肯定是他们提供了相关材料,他们相信新闻媒体,期盼通过媒体爆光,将他们现代包身工的状况昭示世人,唤起同情和支持,从而改善他们的工作和生存条件。可是,人家双方和好成了朋友,员工们是不是有被出卖的感觉呢?从此以后,自己还有好果子吃吗?
因此,人们有理由说:第一财经报与富士康握手可以,但富士康侵害员工合法权益的事是真是假,一定要给个说法!绝不能虎头蛇尾、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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