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2日电(王平、程丽)2日由国家税务总局计划统计司和中国税务杂志社联合推出的2005年度中国纳税500强排行榜显示,2005年度中国纳税500强企业的入围门槛有所提高,纳税500强企业的地区分布广泛。其中有129户企业是新上榜企业。
在排行榜中,纳税500强企业2005年度共纳税6313.77亿元,与2004相比,增长幅度为26.88%。按平均计算,每家企业贡献税收达12.63亿元。纳税500强排行榜的入围门槛由2004年度的2.43亿元提高到2.83亿元,提高了16.46%。
从行业分布情况看,纳税500强企业分属九大行业,其中:制造业,264家企业上榜,纳税3418.76亿元;采矿业,69家企业上榜,纳税1290.78亿元;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81家企业上榜,纳税513.79亿元;金融业,16家企业上榜,纳税467.67亿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26家企业上榜,纳税277.37亿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4家企业上榜,纳税169.91亿元;批发和零售业26家企业上榜,纳税151.71亿元;房地产业,3家企业上榜,纳税18.94亿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家企业上榜,纳税4.82亿元。
纳税500强企业的地区分布广泛,全国共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企业入围,只有西藏没有企业上榜。其中,广东54家,北京51家,山东和河北各32家,辽宁27家,江苏26家,上海25家,河南23家,湖北和山西各17家,浙江16家,天津和安徽各15家,陕西14家,福建和四川各13家,云南12家,黑龙江和新疆各11家,江西10家,湖南、吉林、甘肃等省区市均有企业入榜。
据分析,2005年度中国纳税500强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资源性行业和特殊性行业税收贡献大。统计显示,纳税500强中,资源性行业和特殊性行业分别有170家和225家企业上榜,共计纳税5566.70亿元,占500强纳税总额的88.17%。
二是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公司所占比重大。据统计,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公司有342家企业上榜,共计纳税5112.40亿元,占500强纳税总额的81.07%。
三是东中西部地区差距明显。纳税500强中,东部地区有314家企业上榜,共计纳税4288.26亿元,占500强纳税总额的67.92%;中部六省有91家企业上榜,共计纳税926.05亿元,占500强纳税总额的14.67%;西部地区有95家企业上榜,共计纳税1099.46亿元,占500强纳税总额的17.41%。(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