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美国著名打火机制造商芝宝(Zippo)以外观侵权为由,指控香港、中国大陆及美国共7家企业生产的袖珍型可充气打火机侵权,要求对方停止制造、售卖外形与芝宝打火机相似的产品。
芝宝公司的律师杜克(Jeff Duke)本周三向美联社表示,尽管公司已经注册了商标,但侵权行为还在继续。他说:“虽然仿制有所减少,但并没达到我们希望的那样,所以我们决定通过美国国际贸易理事会(U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解决这个问题。”
今年5月,芝宝公司要求美国国际贸易理事会立案调查温州恒星烟具、温州泰利尔烟具、台州荣时打火机公司、香港东方打火机公司,以及3家美国分销商的外形侵权行为。公司也要求该理事会发布永久性普遍排除令,禁止一切被认定侵权的打火机进口到美国。目前,此类打火机占到中国出口美国打火机总量的95%。
杜克称,虽然立案的只有4家中国企业和3个美国分销商,但涉及侵权的远远不止这些。他说,就保守估计,仿制的芝宝打火机“吃”掉了公司30%的生意。芝宝公司目前拥有800名员工,但是该公司称由于侵权的原因,公司减少了150个就业机会。
明年2月开审
他说,芝宝公司并不是要排除竞争,只是希望有关公司停止使用公司的注册外形商标。目前国际贸易理事会正在对此案展开调查,该理事会将在明年2月5日对这个案件展开听证。但杜克表示,希望在此之前解决问题。
芝宝公司成立于1932年,每年制造1200万到1400万只打火机。该公司在2003年8月为其“稍呈圆形边和角、顶部稍带弧度呈弯曲形状的打火机”外形进行注册商标权,因此所有外形类似的打火机都属于侵权,而这样的描述基本包含了中国中高档打火机的主流外形。
另一方面,中国企业则对芝宝的控诉表示强烈不满。根据中国媒体报道,恒星烟具总经理助理吴新称,芝宝公司的指控是一种霸道行为。他说:“如果美国人将西服的外观注册为商标,那中国企业生产的西服还能进美国市场吗?”
他也指出,芝宝公司的“外形商标”违反了美国商标法中“不能将带有功能性特征的外观申请为商标”的明确规定。吴新表示,恒星烟具对此将积极应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