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诱骗取合同等7类行为将受严厉打击
昨(29日)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工商局通知,提出要重点检查10类合同格式条款。
《通知》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10类合同中的格式条款进行重点检查,包括房屋的买卖、租赁及其居间、委托、行纪合同;物业管理、家庭装饰装修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合同;经营性培训合同;有线电视、邮政、通信服务合同;消费贷款和人身、财产保险合同;旅游、运输合同;汽车的买卖、租赁、维修及其居间、委托、行纪合同;特许加盟合同;商业超市进货交易合同。
利用虚假广告或信息,诱使他人订立合同,骗取中介费或以高额利润为诱饵,诱使他人订立合同等7种行为将受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