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seee资讯快照谨为网络故障时的索引,不代表被搜索网站的即时页面。)
专家:注重公共产品性质 土地出让金改为物业税 宏观滚动新闻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财经频道 > 宏观经济 > 宏观滚动新闻 > 正文
 
专家:注重公共产品性质 土地出让金改为物业税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8月30日 08:35
    专家们认为,现阶段应该注重房地产的社会公共产品性质,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建立土地管理长效机制,70年的土地出让金一次性征收的模式应该改革为物业税。

    在日前举行的“新闻中国月度论坛”上,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小广认为,房地产业发展的常态应该是适度压抑,国家政策也理应“中性偏紧”。

    他认为,我国经济发展存在着过度依赖房地产业的问题。从国际经验来看,任何发达国家在工业化阶段的初期都没有把房地产业当作支柱产业的例子。再者,房地产是“分蛋糕”,而不是“做蛋糕”。

    王小广建议,适度压抑房地产的发展应成为常态,政策应当中性偏紧。他认为,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建立土地管理长效机制,70年的土地出让金一次性征收的模式应该改革为物业税,这样既增加了物业的持有成本,起到打击投资的作用,又使地方财政有了长期稳定的收入,有利于土地资源的保护。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认为,房地产业的支柱地位不容否认,房地产投资增长太快,房价上涨太快与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有关。
 
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