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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报道 本报记者 方原
日前,记者了解到,对于近期"福禧投资"等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出现的信用风险问题,发改委、央行、证监会等部委相关部门对此予以了充分重视,进一步的监管"框架"正在酝酿中。
债市信用风险透析
"近来,央行、发改委、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对债券市场的改革和发展问题多次碰头和磋商。从目前来看,在有关债券的风险监管方面已逐步达成了一些框架性共识。"一位知情人士表示。
几部委的在一份"备忘录"中指出,目前债市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发行体制上的一些弊端,这导致企业债、短期融资券方面信用问题的产生。
"备忘录"认为,目前债市发行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对企业债、短期融资券等的发行额度、发债企业的数量等实行计划分配,债券的发行额度由政府逐级分配等。
证监会发行监管司有关人士表示,由于目前债券发行是计划分配的,价格是管制的,又没有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适合的信用评级,且面对大量散户发行,风险自然存在。
"备忘录"认为,缺乏完善的债券信用评级制度是债市信用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
"目前企业债和短期融资券市场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无法给投资者一个准确的风险程度考量。而行政性定价和对价格限额的管制既不能有效反映债券品种的风险状况,也无法对债券的发行方和购买方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央行金融市场司有关人士表示。
业内人士认为,一方面,在当前市场环境下,我国的会计准则不到位,企业内部做账和外部审计都不健全,能够提供的有效信息很有限;另一方面,由于当前没有强调发债公司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应对所披露信息进行客观分析,这也易于导致债市投资中的风险产生。
努力打造"诚信债券市场"
"备忘录"对企业债、短期融资券的监管体制进行了梳理。
"我们的看法是,要以功能监管为核心,加强债券市场管理中的协调,提高债券市场管理效率。中国债券市场存在多头管理现象,因此,很有必要建立债券市场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提高债券市场的管理效率。"央行金融市场司有关人士表示。
"备忘录"明确表示,对于债市监管体制,应建立独立的信用评级制度和追踪评级制度,强化信息披露,应建立债券发行主体、投资银行、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债券市场中利益关联机构的正向激励机制。
另外,应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努力打造"诚信债券市场";完善相关法律服务体系,为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和金融生态环境;并建立高效率、低风险的债券托管、结算体系。
"债券市场的发展有两个重要问题需要解决,一方面是要 大力发展不同层次的债券交易市场,另一方面要培育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发债主体的偿债意识。"发改委金融财政司有关人士表示。
央行有关部门则在监管层对企业债发展的总体思路之下,着重对将企业债引入到银行间市场等问题进行了更多研究。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的一份研究报告认为,在保持现行企业债券管理架构不变前提下,应将企业债的发行和流通环节引入到银行间市场,甚至在银行间市场直接进行债券发行。
"这在技术上已不存在任何问题,相关交易规则可使用目前银行间市场中国债、金融债的交易规则。至于对企业债、短期融资券等的相关信息披露、评级和风险防范方面事宜,则可由监管部门另行制定一些补充性的规定。"一位接近央行金融市场司的人士认为。
债市发展"总体框架"
监管部门的一个共识是,打造信用债市不能耽误发展,发展债市是根本。
"几部委从各自的监管功能出发,对债券市场体系建设中的一些认识进行了组合,形成了一个总体框架,框架重点指向企业债和短期融资券中出现的问题。"有关知情人士表示
据了解,目前三部委已初步形成一个关于创新和发展债券市场的"总体框架","总体框架"内容包括债券发行市场、交易市场和监管体系等。
"总体框架"提出了债券市场的发展规划,即稳步推进债券市场的发展和统一,切实改变目前债市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及柜台交易市场的割裂局面,同时着力解决交易所债市的边缘化问题。
"总体框架"提出,要扩大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发行主体,既要继续支持具有投资级别的、从事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债券,也要支持从事其他行业的具有投资级别的发行债券,同时还要给非投资级别的中小企业一定的发行债券的空间;适当支持在中国投资的跨国公司发行人民币企业债券投资于其在中国的项目。
"总体框架"从投资主体、发行价格、品种创新三方面对交易环节进行了"拓展"。 "总体框架"要求,积极培育机构投资者,增强机构投资者的市场分析研究能力和管理风险能力。遵循价格与风险对称的规律,促进债券发行价格市场化,使发行价格充分反映出企业的投资级别,尽量减少风险发生。而在品种创新方面的要求是,"创新债券品种,适度发展债券衍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