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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陈晓“贱卖”永乐资产应遭起诉?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Email推荐】 【关闭窗口 2006年08月28日 14:32
朗平 黄琪国

    大陆的国企并购一向非常谨慎,因为人们对国有资产是否被贱卖异常敏感,公众怀疑国有资产的“代理人”是否尽到义务。而民企间的并购则不然,决策者是企业的主人,岂有赎卖自己资产的主人!

    但是在诡异的资本市场,大股东为了侵吞小股东的利益,又何尝不会使出这样的招式?

    2006年7月25日,香港主板上市公司国美电器和永乐家电发布了《联合公告》:前者向后者的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代价为0.3247股新发行国美股票加0.1736港元现金。众多媒体的报导已经让公众对交易的细节了如指掌,但对交易的核心——价格却没人关心。如果是一桩外资并购国企的交易,公众最关心的恐怕就是价格。众人的“粗心”不是没有理由的,永乐是民企、决策者就是企业的主人,岂有贱买自家财产的主人?

    永乐贱卖!

    中国人所谓“买的没有卖的精”,永乐值多少钱应当是它的主人最清楚。陈晓一句“价钱很公道”就绝了大家的怀疑。主人说卖了个好价钱,还用得着别人操心吗?

    且慢,在诡异的资本市场,大股东为了侵吞小股东的利益,又何尝不会使出这样的招事?还是让我们费心看一下永乐到底卖了个什么价钱。

    每股永乐家电股票换取0.3247股国美增发股票外加0.1736港元现金。国美——永乐《联合公告》称:“按2006年7月17日国美收市价6.35港元计算,每股永乐股票获得的总代价为2.2354港元。较永乐近30个交易日平均收市价溢价10.9%”。对行业巨头间的并购,这个溢价绝不算高。分众收购聚众、AB安海期要约收购哈啤(要约价对应市盈率为47倍)都付出了高昂的溢价。

    如果不是依靠《联合公告》告巧妙的叙述,很难让人相信永乐卖了个好价钱!

    衡量同类上市公司股价的基准是市盈率,此次停牌时国美和永乐的股价对应市盈率分别为22倍和13倍。三个月前的4月21日,永乐家电股价曾达4.3港元、对应市盈率28倍;一个月前的6月23日,国美电器股价为6元、对的应市盈率为21倍。如果拿永乐上市到2006年4月21日的均价——3.11港元、与国美的同期均价——6.2港元来计算,国美报价相当于2.19港元,永乐家电是被折价30%贱卖了!以该日(含)到停牌前两家公司的均价算,永乐的折价率则为4%,根本没什么溢价!

    说永乐家电被贱卖的另一个依据是双方的净资产情况。

    也许有人说资本市场看中的是上市公司的赢利能力而不是净资产的多少,净资产多寡的确不是衡量公司价值的“硬指针”,国美披露的净资产只有1069万元,也没妨碍投资者对它的追捧。但净资产绝不是可有可无的指标,否则《联合公报》也不用特地要求“永乐资产净值不小于人民币22.5亿元”了。仅从净资产多寡来讲,国美吃下了比自己大210倍的永乐!

    从停牌到宣布成交的日子里,陈晓“闹了点小脾气”、为永乐每股“争取”到一毛七的“额外”现金对价。不恭敬地说,陈晓的“脾气”不过是“矫情”,目的是掩人耳目。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