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油价不断上涨,摩托车的使用受到一定限制,电动自行车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必须经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在长沙市,目前以电动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市民越来越多,《办法》中明文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必须经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改变了以往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其属性的尴尬境地。目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办法》对电动自行车的规定,已经起草了《长沙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草案,递交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在全市实施。届时,市民可以携带身份证、车辆来历证明等合法手续,到车主住址所在地的区、县(市)交通管理部门的车辆管理所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