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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暂无政策依据保险业务鼓励先试先行

2006-08-25 04:26:33 来源: 东方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上海市政府召开会议研究保险业改革发展:暂无政策依据保险业务鼓励先试先行

保险业在上海“十一五”期间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第一财经日报》昨日从上海保监局了解到,上海市政府23日召开小范围会议研究上海保险业改革发展。

上海市有关领导在该次会议上表示,政府、监管部门、企业要形成合力,对国发23号文件(即“国10条”)已经明确的政策,要加紧落实,而国家一时没有政策依据,但是符合上海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符合保险业改革发展要求的,可以先试先行。并且还表示,“在地方财力能够承受的范围内,对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业务领域要尽快落实优惠政策。”

据了解,该次会议指出,监管部门要制定好游戏规则,在强化事前监管、从事前监控入手的同时,也要强化协同监管和长效监管;另外,保险企业也被要求正确处理自身公司发展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加强对关键人员、关键岗位的风险管控,“向风险要效益”。

另外,发展责任保险、提升上海保险业产品结构、培育新的增长点及增强持续发展动力等内容在这次会议上被列为今后3~5年内的重点工作。本报记者从月初的上海保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着力形成区域性再保险中心已经被确定为“十一五”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努力方向。

上海市有关部门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底,上海保险业金融机构(包括保险中介)为269家,上海保险公司(含法人公司)总资产3605亿元。但上海保险业与亚太地区部分金融中心相比差距较大,仅以香港特别行政区为例,去年保费收入176亿美元、保险深度9.93、保险密度2213美元,而上海保费总量41亿美元,是香港的23%;保险深度是香港的37%;保险密度是香港的13.8%。(第一财经日报 陈天翔)陈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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